最近,國務院批準設立上海松江等15個出口加工區,并決定對出口加工區實行比現行保稅區更加優惠的稅收政策。據悉,這一政策的核心是出口加工區內的加工企業在購買國內生產的設備和原材料時,這些設備和原材料可以視同出口,享受有關出口退稅的政策。 具體地說,從區外進入加工區內的企業所使用的國產機器、設備、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裝材料,以及加工企業和行政管理部門所需辦公用建筑材料等,經海關按照對出口貨物的有關規定辦理報關手續,并簽發出口退稅報關單后,企業憑報關單出口退稅聯向稅務部門辦理出口退稅手續。出口加工區內的機器設備和所用原料,完全實行保稅,并且不實行銀行保證金臺帳制度。 對此,業內人士指出,進入出口加工區的原材料和設備享受退稅,這意味著對國內的配套企業是一個極大的利好,今后,加工貿易企業在同等情況下將會盡可能多地采用國內原材料。 另據有關方面透露,隨著出口加工區管理的進一步規范,企業法制意識的進一步增強,今后對出口加工區內部企業的其他貿易管制政策可能也會進一步放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