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納稅人認定
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的條件
1、從事貨物生產或提供增值稅應稅勞務的納稅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內,應納增值稅項目的銷售額超過100萬元的; 2、從事貨物批發、零售的納稅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內,應納增值稅項目的銷售額超過180萬元的; 3、以生產貨物或提供增值稅應稅勞務為主,并兼營貨物批發或零售(指全部增值稅應稅銷售額中,批發或零售貨物的銷售額不到50%)的納稅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內,應納稅銷售額超過100萬元的; 4、會計核算健全,能按照會計制度和稅務機關的要求準確核算銷項稅額、進項稅額和應納稅額的; 5、有固定經營場所,并在銀行開設賬戶。
二、辦理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的企業,需提供哪些資料 (1)申請辦理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書面報告; (2)稅務登記證副本 (3)會計人員資格證書及會計帳簿; (4)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它資料。
三、一般納稅人認定手續的申辦地點在哪兒? 1、 凡辦理一般納稅人的企業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提出申請辦理一般納稅人手續; 2、企業總分支機關申請辦理不在同一縣(市)的,應分別向其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一般納稅人的認定手續
四、一般納稅人的辦理程序: 1、需要攜帶第二條所列資料,到所屬的稽查科領取《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審批表》; 2、稽查科對企業的申請進行實地調查,并制作調查報告。您應積極配合,準備相應的資料; 3、在您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被確定或未經批準時,稽查科會通知您領取相應的資料; 4、至此,您可以申請辦理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領購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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