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注銷登記提交材料規范
1、公司清算組負責人簽署的《公司注銷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 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被委托人的權限、委托期限。
3、清算組成員《備案確認通知書》;
4、依照《公司法》作出的決議或者決定;
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提交出資人或出資人授權部門的文件,內容應當包括:公司注銷決定、注銷原因。
法院裁定解散、破產的,行政機關責令關閉的,應當分別提交法院的裁定文件或行政機關責令關閉的決定。
因違反《公司登記管理條例》有關規定被公司登記機關依法撤銷公司設立登記的,提交公司登記機關撤銷公司設立登記的決定。
5、經確認的清算報告;
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提交出資人或出資人授權部門的文件。
6、刊登注銷公告的報紙報樣;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文件;
國有獨資公司申請注銷登記,還應當提交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決定,其中,國務院確定的重要的國有獨資公司,還應當提交本級人民政府的批準文件。
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請注銷登記,還應當提交分公司的注銷登記證明。
8、公司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設立的公司申請注銷登記適用本規范。
以上各項未注明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
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注明“與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蓋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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