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范圍變更登記提交材料規范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領取或點擊下載[wtzm.doc])
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被委托人的權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4、公司申請登記的經營范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項目,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或許可證明;
5、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經營范圍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6、公司營業執照副本。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設立的公司申請經營范圍變更登記適用本規范。
以上各項未注明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
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注明“與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蓋公章。